众所周知,小区停车位的权属问题一直广大业主所关注的重点。那么问题来了,你知道地下车位属于业主还是开发商吗?别急,如果你对此感兴趣的话,不妨随我一起来了解下吧。
一、地下车位属于业主还是开发商
地下车位的产权归属,目前有三种类型:
1、业主分摊建设费用
业主在购房时,如果地下车位面积已被纳入公摊面积,那么这类地下车位是办不了产权证的,而且属于全体小区业主所有,开发商是无权销售的,更不能进行随意的转让。
2、开发商独立建设
此外,如果地下车位面积未被分摊,并且开发商已获得车库产权的,则开发商有权利对购房人出售产权,但是地下车库只能预售给本小区范围内的商品房预购人。
3、地下防空工事
部分地下车位属于人防工程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》第五条规定:“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和管理,可得利益也应归投资者所有。”如果地下车位属于人防工程,那么使用人防工程建造的车库可得利益也应归全体业主所有。
二、地下车位产权属于开发商吗
要判断开发商开发的商品房的地下车库的产权系属于开发商,还是属于全体小业主共有,主要依据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是否作为小区商品房的公摊面积。
如果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已作为公摊面积予以分摊,则在小业主购买商品房时,其购买的商品房的建筑面积中已包含该地下车库的面积(指分摊面积)。
在该情况下,既然地下车库的面积已分摊在小业主购买的商品房中,该地下车库的产权应当属于全体小业主共有。反之,如果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未作为公摊面积,则该地下车库的产权通常应归属于开发商。
依法成立的合同,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。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,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。依法成立的合同,受法律保护。当事人协商一致,可以变更合同。
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,应当承担继续履行、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。